创业板注册制下,“募集资金、业务与技术”的正确打开方式

日期: 2020-05-21
浏览次数: 14

导读


相关规则办法对信息披露的内容皆着重了笔墨,而注册制下信息披露要求的增强,对招股书中募集资金运用以及的业务与技术内容展现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把握“创意、创新、新旧融合”的核心定位



比如《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第四十三条提出“发行人应当披露募集资金的投向和使用管理制度,披露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此条款要求发行人明确其上市所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向及对如何合理合规使用募集资金作出说明,明确阐述本次募集对其当前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将产生何种影响,同时要求发行人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创造创意性的体现,如何对其业务创新提供有效支撑。

 

因此募投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可以考虑紧扣传统业务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思路以更加贴合创业板创新驱动发展的定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咨询专家库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中第四条明确提出“专家库由从事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紧密相关行业的权威专家、知名企业家、资深投资专家组成,并可根据行业设立不同咨询组别。”专家库主要就与发行人业务和技术相关的信息披露问题、发行人和重组上市标的资产是否符合创业板相关要求等事项提供专业咨询。


具体政策规定如下表所示:


创业板注册制下,“募集资金、业务与技术”的正确打开方式


二、 行业专家库成立,挑战加倍


未来在业务与技术板块的审核将由更加专业、更具经验的专家库团队把关,这无疑也给业务与技术章节的内容展现设置了更高的挑战系数。

 

业务与技术是招股说明书的精髓,其能够体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是帮助广大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其所处行业环境的重要途径。


此外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由其核心业务、产品、技术及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竞争地位、竞争特点等方面综合反映,在注册制强调信息披露完整性、准确性的大背景下,监管层和投资者对招股说明书中业务与技术章节的内容将更为关注。


Copyright ©2018 - 2019 深圳大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注微信
公司地址:中国·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28